目的: | 1. 透過步操培養團隊的整體感,提昇團員對步操的興趣,改善團隊的步操及實行能力; |
2. 加強團員間互相學習的風氣; | |
3. 為未來儲備人才並提高團隊之歸屬感; | |
4. 為對外交流作準備; | |
5. 為兩年一期的步操指導員續期。 | |
考核資格: | 1. 本會青少年團學習章或以上之團員 |
2. 對步操練習及排練有興趣 | |
3. 熟習步操口令 | |
有效年限: | 兩年 |
考獲要求: | 1. 每年須至少進行30小時步操指導工作 |
2. 須參與步操排練之相關工作 | |
截止日期: | 2014年8月16日 |
步操指導員考核 | 步操指導員續期 | ||
初試 (報考者逾3人需進行) |
時間 | 9月6日(六)14:30 | 兩年之步操指導時數達60小時者可自動續期 |
考核方式 | 面試 | ||
覆試 | 時間 | 2014年9月13日(六)下午 | |
考核方式 | 操作試 |
詳情查詢: 請向有關青少年團監督及助理監督報名及查詢,或致電2875 2926與青少年及志願服務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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