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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日內瓦公約及附加議定書 | 聯絡人道法中心

 

  國際人道法是國際公共法律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 , 包括一系列規則用來在武裝突時 , 保護沒有參與、已投降或已退出敵對戰鬥的人士,及限制戰爭所使用的方法及手段。一九四九年的四個日內瓦公約和一九七七年的兩個附加議定書是國際人道法的主要文件。

  祗有國家才可以成為國際條約的締約國,這當然也適用於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二零零零年初,全球有一百八十八個國家是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同期分別有一百五十六個國家批准了第一附加議定書、一百四十九個國家批准了第二附加議定書。各國均有法定責任確保國際人道法得以廣泛傳播和獲得尊重。

  多年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ICRC) 根據日內瓦公約由締約國授權,致力於倡導及協助各個國家傳播及執行國際人道法。每個國家紅會在協助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其國家或領土內傳播和執行國際人道法上,都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

  通過廣泛地傳播國際人道法的條文和原則,能向人們特別是青年人灌輸對所有戰爭受害者予以尊重的思想,並喚起對受害者的同情。我們相信,當愈多人認識國際人道法,違反人道法的情況自會減少,而武裝衝突帶來的痛苦也會隨之減輕。

     
第一條 日內瓦公約
保護陸上軍隊的傷病者
第二條 日內瓦公約
救護在海上的沉船及戰傷的士兵
第三條 日內瓦公約
保護戰俘

     
第四條 日內瓦公約
保護戰時的平民 、傷病者及被敵方俘擄的平民
第一附加議定書
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的受難者
第二附加議定書
保護非國際武裝衝突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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