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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服務簡介 | 服務對象 | 器材類別及費用 | 租用手續
租用及退還地點 | 租用期限 | 退還手續
服務收取象徵式租金,租用予有緊急短期需要的市民。如腋下拐杖、環臂拐杖、輪椅及步行架等
‧經醫療單位診斷因傷需短期使用行動輔助器者
‧2024年8月1日起調升部分器材按金及租金(見下表),此日期前已租出的器材則按舊有收費表處理 項目 尺寸 按金(澳門幣) 月租(澳門幣) 腋下拐杖 5' 10" - 6' 6" 5' 2" - 5' 10" 4' 6" - 5' 2" (病者高度) 300元 (對) 10元 (對) 環臂枴杖(德製) 37" - 46” (拐杖高度) 500元 (對) 10元 (對) 輪椅 --- 2000元 100元 步行架 --- 400元 10元 註一: 租金按月計算。 註二: 「澳門紅十字會之友」免付租金
‧2024年8月1日起調升部分器材按金及租金(見下表),此日期前已租出的器材則按舊有收費表處理
租用手續
以下手續可由使用者(即傷者)之親友代辦,請於辦公時間內蒞臨本會總辦事處並遞交: 1) 使用者(即傷者) 身份證副本 2) 醫生就診紙本證明 3) 繳付器材按金及租金 備註:由於「輪椅」及「步行架」租用庫存有限,建議先致電28313003查詢
澳門紅十字會總辦事處 (澳門宋玉生廣場255至263號中土大廈三樓)
租用期限為三個月 (「澳門紅十字會之友」之租用期限為六個月)
以下手續可由使用者(即傷者)之親友代辦,請於辦公時間內蒞臨本會總辦事處並遞交: 1) 行動輔助器材租用收據 (如有遺失,須由代辦人填寫「遺失收據正本聲明書」) 2) 行動輔助器材 3) 取回按金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