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 澳門紅十字會 | ||||||||||||
時 間: | 2014年12月21-25日 | ||||||||||||
地 點: | (第一團) 江西省永豐縣七都鄉澳門紅十字會陳季敏博愛小學 (第二團) 河南省嵩縣九店鄉宋王坪村澳門紅十字傅黃婉顏博愛小學 | ||||||||||||
活動目的: | 讓本澳師生對內地貧困地區的基礎教育狀況及澳門紅十字會在內地興建博愛學校計劃有更深入的瞭解;與當地澳門紅十字博愛小學的師生進行交流,傳遞關懷,親身體驗當地學生自強不息的精神。 | ||||||||||||
主要活動內容: | 探訪由澳門人援建的紅十字博愛小學,並進行交流活動、擔任義務教師及探訪學生家庭等活動 | ||||||||||||
參加資格: | 1.全澳市民(本會義工及青少年團團員優先) | ||||||||||||
2..年齡16歲或以上、身體健康 (每位參加者須進行面試甄選,面試日期將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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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每團24人(包括本會工作人員) | ||||||||||||
參加費用: | MOP1,500(每人) MOP1,000(全職學生) 其餘經費由澳門紅十字會資助 | ||||||||||||
截止報名日期: | 2014年10月27日 | ||||||||||||
報名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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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查詢: | 可瀏覽澳門紅十字會網頁 www.redcross.org.mo 或 致電28752926或28313003與本會青少年及志願服務部聯繫 | ||||||||||||
《2014年冬季澳門紅十字博愛小學探訪體驗團》須知
1. 盡力完成服務,服從工作安排; | |
2. 應時刻留意自己和服務對象的人身安全,有需要時應立即求助; | |
3. 戶外工作時,應避免單獨行事; | |
4. 積極和主動提出意見來改善服務; | |
5. 活動完成前,須遞交感想,本會保留對所有資料的使用權; | |
6. 繳費後如退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並撥歸澳門紅十字會賑災基金; | |
7. 本會已為義工購買旅遊意外保險; | |
8. 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或本會形象的活動; | |
9. 不得濫用紅十字會義工的身份,以獲取個人利益; | |
10. 所有活動前會議務必出席,如未能出席,必須提前三天告知。如缺席四分一會議直接取消資格。 |
謹請自覺遵守上述須知,以確保有關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