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 澳門紅十字會 | ||||||||||
時 間: | 2017年4月13-17日 | ||||||||||
地 點: | 陝西省安康市石泉縣兩河鎮興坪澳門紅十字博愛小學 | ||||||||||
活動目的: | 讓本澳市民對內地貧困地區的基礎教育狀況,及本會「內地建校計劃」有更深入的瞭解; 親身感受當地老師和學生的學習與生活。 | ||||||||||
主要內容: | 探訪由澳門人援建的紅十字博愛小學並與學校師生進行交流互動活動,擔任義務教師及探訪學生家庭等。 | ||||||||||
參加資格: | 1. 本澳市民(本會義工及青少年團團員優先) | ||||||||||
2. 年齡16歲或以上、身體健康 (每位參加者須進行面試甄選,面試日期將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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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24人 | ||||||||||
參加費用: | 每人 MOP1,500 學生(全日制學生證)MOP1,000 (其餘經費由澳門紅十字會資助) (十八歲以下學生費用全免,但須繳納按金MOP1,000,活動完成後將全數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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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年3月12日 | ||||||||||
隨團成員: | 澳門紅十字會職員 | ||||||||||
報名手續: |
※亦可使用網上報名,其他資料於面試後補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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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查詢: | 可瀏覽澳門紅十字會網頁 www.redcross.org.mo 或 致電2875 2926 或2831 3003與本會青少年及志願服務部聯繫 | ||||||||||
《2017年春季澳門紅十字博愛小學探訪體驗團》 須知
1. 盡力完成服務,服從工作安排; | |
2. 應時刻留意自己和服務對象的人身安全,有需要時應立即求助; | |
3. 戶外工作時,應避免單獨執行工作; | |
4. 積極和主動提出意見,改善服務; | |
5. 活動完成前,須遞交感想報告,本會保留對所有資料的使用權; | |
6. 所有費用一經繳交,均不予退還,並撥歸澳門紅十字會賑災基金; | |
7. 本會已為所有參加者購買旅遊意外保險; | |
8. 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及本會形象的活動; | |
9. 不得濫用紅十字會義工的身份,獲取個人利益; | |
10. 所有活動前會議必須出席,如未能出席,必須提前三天請假,如會議出席率不足八成取消參加資格。 |
謹請自覺遵守上述須知,以確保有關活動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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